山西阳煤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各生产车间行车设备的日常维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68-CG-250418862、SXZB-250498811JNF988/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阳煤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各生产车间行车设备的日常维修(采购项目编号:JNC268-CG-250418862、SXZB-250498811JNF988/01),已由广瑞达会纪【2025】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阳煤广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为确保我公司正常生产,提高起重设备的使用率,降低故障 率,特需对公司内起重设备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将以下21台起重设备进行外委日常维修,型号为桥式起重机LD10t-23m六台、LD16-23三台、LD5t-23m九台、LDC20-23A5一台、MH5t-15M二台。修理次数预计共300次,在服务期间若行车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需要随叫随到。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要求各车间所有检修过的起重设备行走无异常响声,无振动、窜动、撞击、过热现象;
2)外壳无裂纹、破损,压板以及牛腿底脚及联结螺栓齐全、紧固;
3)油质、油位符合标准;
4) 油泵工作正常,油路畅通以及钢丝绳无断丝等,最终达到检修的要求和效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起重机维修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5 17:30至2025-04-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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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