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风筒一批维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50528878、SXMTZB2501F-498(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风筒一批维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528878、SXMTZB2501F-498(F)),已由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1)本次提供的主要维修设备为选煤厂风机风筒、除尘风筒维修更换服务。风机无法正常通风换气,需进行维修更换。(2)本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中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成熟优质产品及其服务。(3)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4)本技术规格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标准高的执行。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风筒一批维修:
标段(包)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风筒一批维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即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维护维修。
2.4服务地点: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质保一年,一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护;使用单位若反馈质量问题,每次考核服务机构1000元,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中心风筒一批维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风机风筒或除尘风筒的维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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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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