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芦子沟煤业轮胎冲洗烘干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A251-CG-250619604、SXZB-2505 1816GZG01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芦子沟煤业轮胎冲洗烘干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NA251-CG-250619604、SXZB-2505 1816GZG013/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芦子沟煤业总支委员会【2025】第14次、忻州公司党委会【2025】第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工程概况: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现计划实施轮胎冲洗烘干工程,位于选煤厂东北角,新建封闭式煤棚南侧。结构形式:上部维护采用钢架结构,下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墙结构,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室内外高差200mm。
地理情况:本项目位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拟建选煤厂场地北侧;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芦子沟煤业轮胎冲洗烘干工程:
标段(包)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芦子沟煤业轮胎冲洗烘干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按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完成工作量相应的工程量。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六十工作日内完成芦子沟煤业轮胎冲洗烘干工程。
2.4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芦子沟煤业轮胎冲洗烘干工程,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以上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招标项日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轮胎冲洗烘干业绩或洗车台业绩或管网类业绩或管道类等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
①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5 17:30至2025-06-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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