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圣润东煤业废矿物油、废油桶处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市阳城县
本采购项目晋圣润东煤业废矿物油、废油桶处置项目,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我矿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于2025年7月到期,为确保危险废物合规处置,须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按润东煤业非招标管理办法选用委托机构。目的:润东煤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废油桶(HW49)为国家所列的危险废物,需经过专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方可正常处理。为保证润东煤业正常生产,及满足环保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委托有资质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2.2 采购范围:润东煤业厂区内贮存的及合同期限内计划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的无害化处置。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圣润东煤业废矿物油、废油桶处置项目:
标段(包)内容:润东煤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废矿物油、废油桶无害化处置(处置废油桶222个,处置废矿物油3吨)。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废物处置服务;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地方环保要求。
001晋圣润东煤业废矿物油、废油桶处置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3.3人员要求:须具备///;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危险废物处置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15:00至2025年6月21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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