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各电站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A358-CG-250630115、SXMTZB2503G-93(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各电站道路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A358-CG-250630115、SXMTZB2503G-93(F)),已由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下设福杜、顺新、荣光、涌新、涌良、城新、樊安七个场站均为山地场站,光伏区道路因地类性质路面无法硬化,每年雨季冲刷导致局部受损严重,影响电站道路正常使用,为保证电站正常运行,需对道路进行维护。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各电站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标段(包)内容:公司各场站光伏场区道路需维护长度共13830m,路面宽度3.5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有道路面层平整土方后压实,以及道路排水,道路不定期维护,确保樊安、涌新、城新、福杜、顺新、涌良、荣光7座电站的道路全年安全通行。
2.3计划工期:自接到发包方道路维修通知之日起45天内完成工作。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若一年内工程量提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合同终止;若一年内工程量未完成,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有效期。
2.4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城新电站,山西省武乡县涌良电站、涌新电站,山西省河津市樊安电站,山西省壶关县福杜电站,山西省沁源县荣光电站,山西省平顺县顺新电站。
2.5质量要求:道路需不定期维护,道路回填平整压实,确保七座电站的道路全年安全通行,不影响电站光伏场区正常巡查及设备维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各电站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道路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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