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SGXD-XFW-049)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SGXD-XFW-049),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推进和规范三沟鑫都煤业环境污染责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需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
2.2采购范围:矿区及运输半径50公里范围内突发性/渐进性污染导致的第三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与清污费用、法律诉讼费用。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实行山西省统一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费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供应商须具备银保监会核准的责任保险经营资质。
3.1.3供应商须具备保险许可证,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污染责任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或保险单)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或保险单;
②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1.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2日16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16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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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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