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535、SXMTZB2502F-644(G)/C)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535、SXMTZB2502F-644(G)/C),已由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共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1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采购人为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该装置采用铂、铑、钯三元网,质量比例:铂60-65%、钯30-36%,其余为铑组分。该装置自2013年5月运行至今未清洗。于2023年8月更换一台氧化氮分离器。安装位置工艺参数设计温度:270—290℃、设计压力:0.35-0.38MPa、设计流量:150000Nm³ /h、管径:Φ1300mm。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通过更换过滤材料,按周期(以氧化炉铂网运行为一周期,约为180天)回收提纯过滤材料中的贵金属。
2.3 服务完成期限:以8个周期为合作时限(每个周期180天)。
2.4 服务地点: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所涉及质量标准指铂(GB/T1419)、钯(GB/T1420)、铑(GB/T1421)标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27万吨年稀硝装置C套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氧化炉后工艺气中贵金属回收类业绩且连续运行3个及以上周期(一个合同或连续均认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效果说明。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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