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食堂人脸识别消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食堂人脸识别消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食堂现有消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引入人脸识别技术,实现食堂消费的智能化、便捷化管理,提升食堂运营效率和用户消费体验。
2.2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人脸识别消费系统的硬件设备采购(如人脸识别终端、消费 POS 机、服务器等)、软件系统开发与部署(如人脸识别算法、消费管理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等)、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30天无问题后正式交付使用,整体服务周期直至系统验收合格后1年(含保修期)。
2.4 服务地点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食堂内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 / 服务质量标准
2.5.1所提供的硬件设备需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5.2软件系统需具备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能够准确快速识别人脸信息,支持多种消费模式(如固定餐费、自由消费等),具备完善的消费数据统计、查询、报表生成等功能。
2.5.3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
2.5.4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智能化设备销售等),成立并连续正常运行 3 年以上,并在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一年(或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说明)。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1.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食堂人脸识别消费系统或相关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服务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或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查询结果。
3.1.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实施管理经验。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9 月 16 日 8 点30 分 至 2025 年 09 月 19日 8 点 30 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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