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强制鉴定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36-CGN-250921667、SXZB-2508257111JNF257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强制鉴定(采购项目编号:JNC236-CGN-250921667、SXZB-2508257111JNF2571/01),已由太煤化企管字[2025]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因我公司不具备相关的调校鉴定资质,为了确保各类传感器稳定性,保证各类传感器的正常使用,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我公司各类传感器进行鉴定提供技术服务,并出具有效的鉴定报告或鉴定证书。
2.2 采购范围:根据符合相关计量技术法规或技术文件的规定,对荫营煤业所属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及设备进行鉴定及校准,并出具符合传感器鉴定法规等相关要求的鉴定证书。本次鉴定的传感器为:矿用温度传感器、管道用一氧化碳传感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矿用氧气温度传感器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服务机构应在收到传感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校准等工作,鉴定、校准合格的出具鉴定、校准证书。并于检测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被检仪器和证书送回矿方单位。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鉴定需满足荫营煤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要求,并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附件明细中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任意三种传感器的鉴定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6 17:30至2025-09-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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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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