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251022801、SXZB-2510306711JNF3067/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251022801、SXZB-2510306711JNF3067/01),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70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王家岭煤矿位于黄河流域,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煤矿项目,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取水许可归属于流域管理机构即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编制《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黄委)专家评审,并取得技术咨询意见。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孙家沟镇牧塔村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名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平衡测试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④水平衡测试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或通过甲方审查的佐证材料。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04 17:30至2025-11-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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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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