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对15501回采工作面进行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4-CGN-251123061、SXZB-2511332511JNF3325/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对15501回采工作面进行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采购项目编号:JNC254-CGN-251123061、SXZB-2511332511JNF3325/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以黄山煤业[2025]14 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15501回采工作面进行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1)对15501回采工作面650米,采用在双巷进行双透双反的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两种物探工作量各为1300米。
2)编制《15501回采工作面进行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设计》。按照设计要求在回采工作面开展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
3)现场采集网络并行电法和槽波地震物探的探测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做好详细记录。
4)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和处理,识别异常信号。
5)及时向项目单位提交探测成果报告,内容包括探测方法、数据处理过程、分析结果、结论及对建议,为物探施工安全提供技术依据。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物探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21 17:30至2025-11-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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