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36-CG-251133272、SXMTZB2502F-1389(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6-CG-251133272、SXMTZB2502F-1389(F)),已由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太煤化企管字(2025)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丽水苑、大西区、小西区、东区、后王、大王、中区、河东项目部桥东街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即将到期。随着物业管理行业向高品质、多样化的不断发展,华杉物业公司目前面临着提升小区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多样化需求的问题,同时华杉物业公司面临没有垃圾清运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和专业设备的困境。因此,华杉物业公司决定对公司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对外承包,依托太原煤气化公司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具备优质服务和丰富经验的服务机构作为承包方。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
标段(包)内容:清运小区内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物和大件垃圾等(不含住户装修垃圾、施工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枯枝树叶、杂物等每日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大件垃圾每月集中清理一次;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保证垃圾桶完好率达到90%;保持垃圾桶干净完整和垃圾桶周围地面清洁。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第五章采购文件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华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括:清扫、收集、运输)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清运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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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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