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破碎机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46-ZB-250519199、SXZB-2505 1513GZH04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破碎机配件(招标编号:JNB246-ZB-250519199、SXZB-2505 1513GZH045/01)已由潞新董字[2024]2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破碎机配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破碎机配件:
标段(包)内容:配件采购、包装、运输、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招标内容明细表详见附件。
2.3交货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总库。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计划分批次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破碎机配件,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3家类似业绩(给不同的三家公司供货的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招标内容明细表中第1项(破碎截齿)供货业绩(不限规格型号),代理商投标的,附自身或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代理商附生产制造商业绩的,所提供业绩的货物制造商须与此次投标货物制造商一致;
须在业绩合同中标注对应本次招标货物明细的序号方便准确评审。业绩的货物名称与本次招标内容一致(或者从名称来看,明显与招标货物是同产品即可)型号可为不同。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0 17:30至2025-05-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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