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水源调水站点无人值守改造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6-CG-250519413、SXZB-2505136211JNF1362/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采购条件
本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水源调水站点无人值守改造(采购项目编号:JNC246-CG-250519413、SXZB-2505136211JNF1362/01),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集团专项资金计划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水源调水站点无人值守改造服务项目,主要是有效缓解与解决供调水人员的紧缺状况及生产、生活供用水一次主管网系统水平衡调整存在的难题与困扰,进而实现鸭子泉调水站点的无人值守功能。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供应商负责水源调水站点无人值守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成套设备,并进行成套设备(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及运行,以及为完成电动阀门与流量计的安装及调试;项目范围内的阀门井的扩容或新建;最终在调度室实现水源调水站点无人值守改造的监控、远程操作等功能。同时负责提供该项目所需的电源、通讯、控制线缆等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质保期:该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4 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热电分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源调水站点智能化系统供货安装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6 17:30至2025-05-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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