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4-ZB-2506133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机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34-ZB-250613358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机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数量 |
质保期 |
样品 要求 |
1 |
采煤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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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质保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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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顺槽数据传输、接收和显示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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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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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用工具(含高压油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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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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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保期内免费备品备件 |
设备总价3%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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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随机技术资料 |
含电子版一套 |
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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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长平公司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机采购,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采煤机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时要求提供整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电机、配套的甲烷传感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主机安标关联零部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采煤机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6 18:00至2025-06-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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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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