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2025年原材料瓶胚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4-ZB-2506135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2025年原材料瓶胚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154-ZB-25061352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标段45口瓶胚(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1 |
瓶胚 |
96g |
支 |
1399329 |
1年 |
①BB/T0060和GB4806.7 ②需方内控标准 |
2 |
瓶胚 |
130g |
支 |
48144 |
1年 |
2.2 交货地点: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
2.3 交货期:按需方要求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标段45口瓶胚(第2次招标):
本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06月01日至2025年06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均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须提供瓶胚的供货业绩(不限规格型号)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26 20:00至2025-07-0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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