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拉运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48-ZB-25061349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拉运处置(招标项目编号:JNC148-ZB-250613490)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在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义井镇西峪大阳泉公司,我公司有洗煤厂一座,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洗煤厂正常洗选产出固体废物(手选大矸和洗选小矸),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我公司煤矸石,预计年处理量为17.76万吨。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煤矸石拉运处置:
标段(包)内容:拉运处置我公司煤矸石,预计年处理量为17.76万吨
2.3 服务地点: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除环保政策、交通管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停止拉运,必须保障我公司洗煤厂正常洗选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满足:
3.2.1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和3.2.2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矸石填埋处置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6-30 18:00至2025-7-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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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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