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电源箱、分站、通信基站维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电源箱、分站、通信基站维修采购项目,已由朔煤销字[2024]20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石碣峪煤业公司使用的是山西美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KJ160X安全监控系统。系统采用工业以太环网+现场总线架构,系统由主备机、数据库服务器、交换机、监控分站、传感器、执行器、电源箱等组成。传感器、执行设备通过RS485现场总线将数据及设备工作状态上传至监控分站,分站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执行本地断电,并将数据、异地控制指令发送至地面主机及相关被控设备,地面主机进行数据的分析、处理、存储、展示、查询、打印,通过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多系统数据融合、大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多系统联动。目前安全监控系统日常损耗较大,分站及传感器使用RS485传输。此次维护主要针对各类超质保但未淘汰的分站(分站主板、光电转换主板)、电源(交直流转换模块、备用不足2H的电池)及各类传感器(无法正常标校及强制检验不过关的)的维修维护。
2.2 采购范围:分站主板12块。光模块21块,交直流转换板12块,备用电池更换10套。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2修订)、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9]48号)要求,及其相关的行业标准、法律规范。应以中国国家标准为基础,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规范:(下列标准按最新版本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并参照同行业的其他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4.提供近三年1项信息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5. 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截图。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4日17点30分至2025年8月7日17点3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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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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