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吸收塔直段防腐施工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0821071、SXZB-2507206311JNF206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吸收塔直段防腐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821071、SXZB-2507206311JNF2063/01),已由国峰党支要字〔2025〕2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对吸收塔直段进行防腐处理,消除吸收塔坍塌安全隐患,提高机组运行安全性。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1吸收塔直段防腐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1吸收塔直段进行防腐施工,施工总面积500㎡。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待施工条件具备,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人员材料到位,7天内完成所有施工。
2.4 服务地点: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火电厂类似陶瓷防腐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 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 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 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1 17:30至2025-08-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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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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