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3-CG-250821087、SXZB-2507230211JNF2302/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53-CG-250821087、SXZB-2507230211JNF2302/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以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22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矿井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文件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全省井工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在用《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为2023年9月编制,将于2025年11月6日到期,需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对矿井重大危险源开展辨识评估,现需编制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煤炭开采业);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1 17:30至2025-08-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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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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