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矸石拉运及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39-ZB-250730488、SXMTZB2502F-858(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矸石拉运及治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339-ZB-250730488、SXMTZB2502F-858(G)),已由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到2025年6月末,我矿与现外委治理排矸公司的合同到期,为确保刘家梁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需继续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为我矿提供矸石拉运及治理工作,按照我矿生产计划,每年矸石量预计为 10 万吨,价格不超过 18.39元/吨(含税),服务期限为2年矸石量预计为 20万吨,两年计划费用为370万元,结算价格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矸石拉运及治理服务:
标段内容:矸石拉运及治理。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完成期限:2年。
2.5 服务质量要求:有相关运输手续及满足拉运条件所需车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矸石拉运及治理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2.1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须为投标人自有,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④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3.2.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2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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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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