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支护材料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NC236-ZB-251224352、SXZB-2511 8302GZF21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支护材料检验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236-ZB-251224352、SXZB-2511 8302GZF216/01),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结合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掘进管理制度的通知》(太煤化生产字﹝2024﹞191号)要求,需委托第三方抽检支护材料。为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创建本质安全性企业,从施工工程源头抓起,从检测井下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锚固剂等)质量抓起,保证施工井巷工程所用支护材料质量过关。
2.2 招标内容、范围:
服务内容:检测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树脂锚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杆体及附件、矿用锚索、树脂锚固剂、矿用W型钢带、钢筋焊接网、煤矿假顶用萎形金属网、煤矿井下用塑料网假顶带等支护材料。
2.3服务地点: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4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质量要求:检测完成提供对应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附表,附表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用支护材料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30 17:30至2026-01-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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