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超融合虚拟化数据中心购置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501 0164GZH001/01/C、JNB254-ZB-2504187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超融合虚拟化数据中心购置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SXZB-2501 0164GZH001/01/C、JNB254-ZB-250418737),已由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2024】16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长能源煤发《2024》33号文件、晋能源煤技发《2024》20号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延伸水平实现智能化,根据现有情况需增加超融合虚拟化数据中心。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超融合虚拟化数据中心购置项目(第2次招标)
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西白兔镇南村吉安煤业
2.4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超融合虚拟化数据中心购置项目(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超融合虚拟化设备供货或机房建设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1 17:30至2025-05-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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