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锚杆钻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50529448、SXMTZB2502H-051(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锚杆钻车(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50529448、SXMTZB2502H-051(G))已由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折旧费用,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锚杆钻车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液压锚杆钻车采购,标段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 |
CMM2-20 |
台 |
2 |
掘进用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5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1年,主要部件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锚杆钻车,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产品资质要求:须具有所投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用液压锚杆钻车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2日17时30分至2025年6月1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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