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机电设备安装零星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A254-CGN-250418843、SXZB-2504 1443GZG041/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机电设备安装零星工程(项目编号:JNA254-CGN-250418843、SXZB-2504 1443GZG041/001),已由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会议【2024】14次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项目规模:根据生产要求,15号煤安装回撤煤溜、风机、掘进机等机电运输设备。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机电设备安装零星工程:
标段内容:15号煤安装回撤煤溜、风机、掘进机等机电运输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4建设地点: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墨镫村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001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15号煤机电设备安装零星工程,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招标项日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三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山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证明文件;
③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获取时间:2025-05-13-17:30至2025-05-16-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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