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地面土建原材料试验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47-CG-250528992、SXMTZB2502F-530(F))
采购项目所在地: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地面土建原材料试验(采购项目编号:JNC347-CG-250528992、SXMTZB2502F-530(F)),已由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以党总支会议纪要(2025年第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李阳煤业南翼风井地面生产辅助设施土建项目于2024年12月全面开工建设,为保证工程质量,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土建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地面土建原材料试验
标段(包)内容:负责原材料样品的对应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
2.3服务完成期限:检测单位在收到原材料试验样品后,最多28天出具检测报告;总服务期截止地面生产辅助设施土建项目完工。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地面土建原材料试验,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土建原材料试验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2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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