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圣永安宏泰煤业3#煤层区域防突效果检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62-CGN-250513184)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晋圣永安宏泰煤业3#煤层区域防突效果检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NC162-CGN-250513184),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晋政办发〔2022〕36号要求,高瓦斯矿井的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区域防突效果检验工作必须由上一级公司牵头组织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按要求我矿工作面掘进前,需委托第三方进行区域防突效果检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工作。
2.2采购范围:工作面施工前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点布置方案编制,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和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永安村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附表中须包括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检测和煤层瓦斯含量检测);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已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抽采达标评判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业绩(一份合同中同时含有上述两项业绩,或两份合同分别包含上述两项(可拼凑),均视为1项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30 17:30至2025-06-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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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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