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检定、校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50529349、SXMTZB2501F-600(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检定、校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529349、SXMTZB2501F-600(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量值传递准确一致、切实为我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现需委托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对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进行检定、校准。
2.1.2目的
我矿委托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对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进行检定、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并出具国家正规、合格的检定或校准证书,达到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检定、校准项目:
标段(包)内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检定、校准。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传感器每次送检需在1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2.4服务地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所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要求,同时达到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安全监控系统、抽采监控系统及智能通风系统等传感器检定、校准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机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授权区域应覆盖本项目所在地,附件内包含差压式气体流量计、涡街气体流量计、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液位传感器);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大型矿井的传感器检测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1日17时30分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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