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锅炉出口原烟气SO2监测装置升级改造(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3-CG-250620177、SXZB-2504108911JNF1089/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锅炉出口原烟气SO2监测装置升级改造(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50620177、SXZB-2504108911JNF1089/01),已由党总支(扩大)会议纪要[2025]第11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1机组锅炉出口使用SDL1080分析仪,检测SO2数据反应滞后,影响运行监盘调整SO2浓度指标,需要对SO2监测系统进行改造。包括SO2分析仪、稀释探头、取样管、氧化锆、机柜各阀门空开等,#2机组炉出口氧传感器(Qxy-12)、冷凝器故障频繁,导致SO2测试值出现偏差,需升级为高精度、高可靠性的S02分析仪,以满足运行人员实时调整环保指标的重要参数,从而满足环保排放的监测要求。
2.2 采购范围:提高SO2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支持环保合规性,降低运维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依据HJ/T-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参照脱硫CEMS出口的分析仪安装调试方法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发电企业脱硫环保CEMS系统安装或改造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30 17:30至2025-07-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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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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