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2025年度方案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组织线下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2025年度方案项目。
2.2采购范围:通过现场勘察、调查、研究结合三沟鑫都煤业《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实际情况,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
2.3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
2.5质量要求:
2.5.1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编制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晋市财发[2019]11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号)的要求。
2.5.2工程设计和预算必须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
2.5.3根据实地勘测结果进行工程设计。
2.5.4通过设计明确主要工程及工程量。
2.5.5利用定额计算项目投资。
2.5.6为合理合规使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供技术依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4需提供近三年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设计方案编制的业绩至少一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指(2022年6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包含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范围等)和有效的结算发票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圣公司及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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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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