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圣润东煤业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市阳城县
本采购项目晋圣润东煤业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在生产运行阶段须对排放的水、气、噪声等污染源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现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2025年环境检测工作.
2.2 采购范围: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圣润东煤业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标段(包)内容:
1、废气监测内容
全厂废气排放口均采用手工监测,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1-1。
表1-1 废气污染源手工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类型 |
污染源名称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 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样品 个数 |
测试 要求 |
1 |
固定源废气 |
1#锅炉 |
DA001 |
一般 排放口 |
1#锅炉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1次/月, 监测一天 |
每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同步监测烟气流速、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记录生产负荷等 |
颗粒物、 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1次/年, 监测一天 |
||||||||
2 |
2#锅炉 |
DA002 |
一般 排放口 |
2#锅炉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1次/月, 监测一天 |
|||
颗粒物、 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1次/年, 监测一天 |
||||||||
3 |
筛分 |
DA003 |
一般 排放口 |
筛分除尘器排放口 |
颗粒物 |
1次/半年, 监测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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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破碎 |
DA004 |
一般 排放口 |
破碎除尘器排放口 |
颗粒物 |
1次/半年, 监测一天 |
|||
5 |
无组织废气 |
工业 厂界 |
/ |
/ |
工业厂界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4个监测点(1#~5#) |
颗粒物、二氧化硫 |
1次/季度, 监测一天 |
每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同步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 |
1、监测内容:在矿井水排放口设一个监测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2-1。
表2-1 废水污染物手工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 频次 |
样品个数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测试要求 |
1 |
矿井水排放口(DW001) |
悬浮物、BOD5、总氮、总磷、石油类 |
1次/季 1天/次 |
瞬时采样 至少3个 |
非连续排放,河流 |
以委托监测报告为准 |
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汞、总镉、六价铬、砷、铅、铜、锌、锰、铁、硒、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 |
1次/年 1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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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值、COD、BOD5、SS、氨氮、总磷 |
1次/季 1天/次 |
瞬时采样 至少3个 |
不外排 |
3、厂界噪声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3-1。
表3-1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及依据 |
方法检出限 |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及依据 |
厂界东、西、南、北各布设1个点位,共4个 |
Leq |
1次/季度,1天/次 (昼、夜各1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测量方法 |
35dB(A) |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0 |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润东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2.5.1、该项目服务过程中,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履行服务。
2.5.2、严格执行政府要求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企业发展和双碳目标达成做好支撑。
2.5.3、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标准的要求。
001晋圣润东煤业2025年环境自行监测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备环保或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件,同时具有相关项目工作经历;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自行监测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15:00至2025年5月17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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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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