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15401工作面租赁部份设备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48-CGN-250513166)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采购条件
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15401工作面租赁部份设备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编号:JNC148-CGN-250513166),采购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15401工作面租赁部份设备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租赁:采煤机MG750/1900 1部;破碎机PLM4000(400kw) 1部;刮板运输机SGZ1250/2000Q 1部;转载机SZZ-1350/525 1部;回风超前 ZCZ10000/26/45 1架;进风超前ZQL2*3300/32/57 1架;液压支架 ZYG12000/27/62D 6架;液压支架 ZY12000/27/62D 103架;液压支架 ZYD12000/26/56D 3架。
2.3服务期限:工作面验收之日起365天。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义镇后沟村。
2.5服务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标准内相关要求,以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4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工作阻力等于或大于10000KN的液压支架和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的租赁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以上三项业绩,或多个合同叠加包含以上三项业绩均符合要求)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必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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