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南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5-CG-250619714 、SXZB-2505146611JNF146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南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55-CG-250619714 、SXZB-2505146611JNF1466/01),已由 晋市煤销字(2025)12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南河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环保相关制度规定,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矿区日常环境监测、排矸场危废库日常环境监测进行委托监测,对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并出具监测报告书。
2.2 采购范围:根据环保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矿区日常环境监测、排矸场危废库日常环境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包括有组织废气2次/年、无组织废气1次/季度、噪声1次/季、废水1次/季、地下水1次/年、废水(雨水)1次/月进行监测,(后附监测内容附件)监测频次出具环境监测报告,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每次出具两份以上监测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南河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监测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1 17:30至2025-06-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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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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