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大同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中央机厂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5-CGN-250619837、SXZB-2506 3652GZZF09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大同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中央机厂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45-CGN-250619837、SXZB-2506 3652GZZF091/01),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大同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中央机厂。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中央机厂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计划运行线路五条,分别为:中央机厂至恒安新区(往返)、中央机厂至火车站(往返)、中央机厂至振兴街(往返),通勤车数量三辆(47座及以上),中央机厂至御东新区(往返)、中央机厂至御河西路(往返),通勤车数量两辆 (55座及以上),临时通勤任务中央机厂至大同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往返)。
2.2 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五条通勤线路的通勤车服务以及采购人临时通勤用车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通勤线路提供通勤车服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服务质量要求:(1)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行,保证采购人员工上下班正常通勤。
(2)供应商手续齐全、保险齐全(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供应商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3)供应商驾驶员必须由有资格、有责任感的、具有三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历的驾驶员担任,且确保驾驶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作业要求。
(4)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在冬夏两季有完好的暖风、空调系统。
(5)供应商负责车辆的卫生,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客运);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2年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2年指: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通勤车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1)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7 17:30至2025-06-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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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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