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晋城市气象服务中心:
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气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控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直接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项目概况:根据晋煤监晋城{2021}16号文件中要求“各(市、区)气象局迅速与各煤矿取得联系,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提高煤矿灾害防御能力”,为贯彻上述文件要求,获取实时气象资料,建立气象预警预防机制,我公司需要建立专业的气象服务,获取最新的气象数据资料(降雨量、温度、空气湿度等),指导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1.2服务内容:
1.2.1基于智能网格预报,制作针对我公司的精细化预报服务,每日通过手机短信发布短期天气预报。
1.2.2每周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我公司范围内的天气预报。
1.2.3不定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主要包含暴雨、雷电、大风、寒潮、霜冻、暴雪、道路结冰、大雾、重污染、地质灾害风险等预警信息。
1.2.4基于气象仪器监测设备,对数据进行采集,通过人工质控后进行整理,每月进行气温、降水量、风向、风速资料整理,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给指定用户。
1.2.5在分钟、小时、日、月数据基础上,形成年气象数据,通过人工质控分析整理,编订成册,加盖公章邮寄给我公司。
1.3项目编号:JSYHFW202501-001
1.4采购范围:
晋圣永安宏泰煤业矿区范围内
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1.6服务地点:晋城市嘉峰镇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
1.7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7.1每次报送气象信息和预警情况应当准确,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1.7.2年度最终成果图册需经过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
1.8 技术要求:
1.8.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版)
1.8.3《气象信息管理服务办法》(2020年修正版)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具备满足本项目运行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包含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类似项目业绩指:气象服务业绩。
2.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7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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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