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量年度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9-CG-251022805、SXZB-2510316711JNF3167/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量年度报告(采购项目编号:JNC249-CG-251022805、SXZB-2510316711JNF3167/01),已由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专题纪[2025]8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依据本年度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文件精神,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函[2023]250号)文件要求,在本年度资源储量检测的基础上,以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文件附件的编制“提纲”为依据,编制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量年度报告》。
2.2 采购范围:按《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煤》(DZ/T 0215-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煤矿测量规程》等国家、省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文件、政策要求对本年度资源储量进行检测,并编制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量年度报告》及相关图件。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前完成并备案至市、县国土局。
2.4 服务地点: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报告需通过大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并分别向大同市及左云县自然资源局报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储量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31 17:30至2025-11-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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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