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YHFW202511-044)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变化情况,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需对聘请服务单位对我矿煤炭资源的占用储量、保有储量、已动用储量年度回采率及损失率等进行井下地质调查、实地测量,并编制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0个日历天。
2.4服务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2.2.1对煤矿采掘工程进行井下实测调查,查明矿井2025年度生产现状。
2.2.2查明矿井2025年度资源储量变动具体地段、部位和原因,适时测定和修订资源储量计算参数,计算煤矿各类型资源储量。
2.2.3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原因和地段,提出降低开采损失的意见。
2.2.4计算2025年度年度动用量、采出量、 损失量,计算工作面回采率,评价资源一切利用情况。
2.2.5适时测定与修订资源储量估算参数,优化各类参数,做到既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又能保证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
2.2.6及时更新资源储量估算图纸与管理台账。
2.2.7编制提交《永安宏泰煤业2025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成果报告需通过山西省矿业联合会技术服务中心评审。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国家、行业有关政策和技术规范,成果报告需通过山西省矿业联合会技术服务中心评审。
2.6技术要求
2.6.1《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
2.6.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 号)。
2.6.3《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3月1日)。
2.6.4《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煤》(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DZ/T 0215-202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山地质与测量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年度储量年报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30至2025年11月22日17:3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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